问题（2）经上说：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？有神称他们为义了（或作：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），谁能定他们的罪呢？”（罗8:33-34）这就说明主耶稣钉十字架赦免了我们一切的罪，主已经不看我们为罪了，谁还能控告呢？

解答：经上说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”，在这里我们要清楚，谁是神所拣选的人呢？那些常常犯罪的、卖主卖友的、偷吃祭物的、淫乱的、胆怯的与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，他们是神拣选的人吗？如果说凡是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拣选的，那《启示录》中所说的：“城外有那些犬类、行邪术的、淫乱的、杀人的、拜偶像的，并一切喜好说谎言、编造虚谎的。”（启22:15）这话又怎么解释呢？所以，并不是所有信神的人都是神所拣选的。只有真正事奉主的、真实爱神的、有真正见证的人才是神拣选的人。像亚伯拉罕、约伯、彼得他们是顺服神、敬畏神的人，他们有义行、有见证，所作的蒙神称许，没有人能控告得了他们。但神什么时候称所有信神的人为义了？多数人还是常常犯罪，还能抵挡神、背叛神，这是事实。主耶稣也从来没有称信神的多数人为义，“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”这句话是指那些有义行、能遵行神旨意的人说的。

——电影剧本《往事如刺》

